tyc8722太阳集团城关于评选2025年优秀毕业生(夏季)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4-07依据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生奖励评选办法》和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》,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启动2025年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(夏季)的评选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25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。非全日制、全日制不转档、校内事业编等情况不参与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。
(1)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思想政治表现突出;
(2) 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;
(3)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道德品质优秀;
(4)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或在学习科研、社会工作、实践公益、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;
(5) 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;
(6) 未受过其他处分。
2.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。
(1) 奖励需要在当前就读学段获得。例如:硕士毕业生参评需要在硕士阶段获得奖励。中间不授予毕业证的硕博连读学生或硕转博学生,可以凭硕士期间获得的奖励参评。
(2) 个人年度奖励是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奖励,包括: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实践公益奖、社会工作奖、学习优秀奖、优秀科研奖、五四体育奖、红楼艺术奖、学术创新奖。
(3) 获得各类奖学金但未获得校级个人年度奖励的,不具备参评资格,包括但不限于:学工部评选的各类校级奖学金,研究生院设立的校长奖学金、研究生专项奖学金、闳才奖学金,学生资助中心评选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助学性质的奖学金,学院评选的“恩涌奖学基金”奖学金、铁汉城环奖学金、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等。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、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、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4.对响应国家号召,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(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),可优先推荐评选。(由学校人民武装部向学校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)
5.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,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,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(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),可优先推荐评选,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。(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学校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)
6.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从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中择优推荐。
三、推荐名额
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班应届毕业生人数,并综合考虑班级间相对平衡的情况,向各班级下达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推荐名额,由各班级内部组织民主评议产生提名名单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班级评议:4月8日—4月11日,由各毕业生班级内部组织民主评议,同时应发挥党、团支部作用,经班主任、辅导员同意后,先按照本班级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下达推荐名额产生提名名单,名单需提供对应排序,在班级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提名名单。
2.系统申请:获班级提名的同学通过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,申请路径:登录校内门户—学工部业务—申请个人单项奖励。校级、市级优秀毕业生请分别通过系统进行申请。
3.材料提交:
(1) 各毕业生班级产生提名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,请班长填写《XX班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》(附件1),于4月11日17:00前发送至邮箱cues-xgb@vip.126.com,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于4月11日17:00前提交至学工办。
(2) 获班级提名参评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需提交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学生事迹材料》(附件2,word版),于4月11日17:00前发送电子版至cues-xgb@vip.126.com,邮件主题及文件分别命名为“姓名+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”。
(3) 获班级提名参评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需提交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学生事迹材料》(附件2,word版),《补充审批表》(附件3,word版,评审意见不填写)及《补充信息收集表》(附件4,word版),于4月11日17:00前发送电子版至cues-xgb@vip.126.com,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分别命名为“姓名+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”。
4.学院初评:4月中旬,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班提名情况,征求班主任和有关老师意见后,进行初审和考察,确定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初评名单,及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推荐评选名单。
5.公示报送: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“tyc8722太阳集团城优秀毕业生”初评名单,及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推荐评选名单产生后,报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,公示3个工作日。参军学生典型和就业学生典型待学校委员会秘书处下发后一并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初评结果报学校委员会秘书处,并完成系统审核。
*未按时提交材料、填写系统的,视为放弃参评资格。
五、其他要求
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,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,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、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。
联系人:杨 晨,62767731
tyc8722太阳集团城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4月8日